案例介绍
张某于2020年7月投保某公司保险产品。2022年9月,客户致电该公司称2022年出险电话报案得知,未续保成功新一年保单,但未得到公司通知,要求公司协助办理续保。经调查,该公司通过面访、电话及短信等方式多次尝试与张某联系,但张某常年独居且长期在外打工, 无固定联系地址,且其系统预留号码变更但未及时至公司更新,导致未及时收悉续保提醒信息。 客户张某认同该公司核实结果,后至公司办理续保投保业务。
风险提示
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自己和家人在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过产品或服务,留存在金融机构的住址、电话、身份证号、身份证有效期等信息发生变化时,请务必及时通知金融机构,以便金融机构更好、更及时地为您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