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张某某,在某公司投保意外身故保险保险,同时附加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2022年11月,张某某身故,家庭成员有父亲、母亲、姐姐,其父母离异,同时张某某未婚、无非婚子女,法定受益人只有父亲、母亲,因父母年龄大又离异此事由姐姐代为办理申请理赔。在申请过程中姐姐已办理手续为由,让其父亲前往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后续材料统一提交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在案件调查环节中,保险公司调查人员与张某某父亲沟通,询问是否放弃儿子张某某的身故金时,张某某父亲称未放弃过,当时办理公证书是为了捋顺家庭关系以及银行账户余额的分配,未涉及保金身故金的授权,保险公司调查人员了解后案件终止办理,建议受益人再次明确分配比例,后续可再次提交理赔申请。张某某父亲这才知道自己当时签署的公证书是让放弃儿子身故理赔金,才知道被女儿所骗,女儿因当年母女离婚后,一直和母亲一起生活,对父亲有太多恨,所以此次张某某身故女儿不想把身故金给父亲。张某某父亲内心很愧疚同时也很气愤,最终决定正常领取张某某的身故理赔金,父母双方每人一半。
风险提示:
不要过度授信,对于办理的相关材料一定要看清楚,风险无处不在,如发现被欺诈等要及时通过合理、有效方式保障自身金融权益,防范不法中介、不法行为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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