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维护金融行业持续稳定发展,请警惕以下情形的“投资”“理财”项目,打击非法集资 远离洗钱陷阱。
· 以“看广告、赚外快” “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
· 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 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 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 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 以“扶贫”“慈善”“互动”等为幌子的;
· 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 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从的;
· “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 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